2021年4月15日
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就让我们一起
来了解这些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有关知识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继承和弘扬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按照中央保密委员会 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决定“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保密知识竟赛活动。
以“光辉历程,保密有我”为主题,深入开展保密红色传统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安全保密意识
以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和保密知识常识为主要内容,依托“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和“保密观”APP面向社会组织开展网络保密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5日8时起至5月15日24时结束。
2.参赛方式。
参赛者关注“保密观”微信公众号或通过手机应用商店安装“保密观”APP后,进入活动页面即可参与竞赛。系统将随机抽取10道单项选择题生成试卷,答题时间为10分钟,完成答题或规定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参赛者在活动期间可多次答题,每次重新抽取试题,以本人最好成绩为准。
3.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个人奖共1000名,系统从单次答题正确率达到100%的参赛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等奖200名,二等奖300名,三等奖500名,并给予数额不等的话费充值奖励。优秀组织奖共10名,综合考虑各地区各部门参赛人数、成绩等进行评选,颁发获奖证书,不设奖品。获奖名单将于5月下旬在“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和“保密观”APP上公布,参赛者登录“保密观”微信公众号或“保密观”APP即可查询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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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教育厅、国安宣工作室
编辑:宣传部 徐晓刚
责任编辑:宣传部 罗玉燕 蒋晓薇 徐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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