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李镓 马持节:多方合力共塑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新格局

2021-06-01 12:21:29

 ■李镓 马持节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近年来,网络贷款、网络刷单、理财“荐股”等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网络陷阱仅是网络空间乱象的冰山一角,网民无法理性面对网络社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这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之一。做好网络空间综合治理,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努力,共塑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新格局。

鼓励公众群防群治,打造自我信息生态安全系统

培养信息素养,善于辨别虚假信息。网络虚假信息生成的虚假内容一再被传播,引发谣言闭环系统产生,对信息主体的信息辨别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的精准推送背后亦是信息控制和数据控制,公众要善于辨别虚假信息。

提高媒介素养,掌握线上社交界限。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中枢神经,从私人生活的“晒”“秀”到社交生活的交友恋爱,从家庭银行的投资理财到出行交通的平台服务,从健康医疗方面的网络问诊到眼花缭乱的娱乐消费,以至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运作都与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公众在网络社交进行“晒”“秀”,“打卡定位”发布个人移动地理位置,轻信免费WiFi,所暴露的信息为不法分子盗用数据提供了方便。作为社会个体,应该明确社交活动的界限和信任,对网络社交和日常上网行为进行自我管理。在个人社交媒体使用过程中要对网络行为数据、位置信息、个人隐私数据的访问权限进行更为科学的分配,处理好网络社交与个人信息、数据流通之间的平衡。

增强数据素养,明确网络隐私风险。个人隐私数据的泄露途径包括直接遭受黑客攻击、可信任网站数据泄露以及个人数据使用不当。数据的高共享和高利用,势必会加大数据泄露的风险。尤其是互联网时代,工作、生活中无时无刻都在“生产”信息,丰富多样的手机应用场景增加了隐私泄露风险,用户平日操作中对隐私保护的疏忽和不规范,数据被用于平台用户注册、“积分返现”等,造成数据泄露,个人信息数据落入信息贩卖产业链之手。社会公众要平衡风险与便捷的关系,防止信息数据被倒卖,警惕免费陷阱,主动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

加强行业自查自纠,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

在涉及个人信息数据提取和管理过程中进行自我规范。公司使用用户数据时特别容易因不按照流程加密数据造成信息泄露。企业内部要严格限定个人信息的查看和使用规则,培养员工合规意识。对外制定详尽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供用户了解、同意。保证组织或个人的信息资源不因偶然或故意的因素,遭到非法或者未授权泄露、更改、破坏,确保信息内容不被非法控制、识别和篡改。

加强企业底数排查、企业自查自纠。许多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依赖大数据和算法机制,根据个人购买记录、浏览记录创造商业价值的同时,也在无形中获取了个人的隐私,更甚者故意侵犯用户隐私。互联网企业必须合法合规收集、存储、加工、使用个人信息数据,对所收集数据分级、加密,并进行“脱敏”处理。盗取信息、兜售隐私、病毒链接、利用虚假数据进行替换、误导和破坏等行为应坚决予以禁止。

加快成立互联网企业信息化监督机构。对涉及大量用户信息和数据的企业,要监督其保障信息阐述、发送、传输、接受、处理、储存、交换、识别和控制等相关环节的应用技术安全。

提高行政互通联动,形成多元互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执法部门需要加强与相关系统单位横向联动、配合,建立协商合作、互通互动机制,避免以往治理过程中监管部门“九龙治水”、缺乏统一主管机构的情况。首先,整体层面思考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如何构建。站在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的高度,切实把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其次,治理和监管部门相互配合。调动公安、工信、网信等网络空间安全监管部门层面的能量,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公安部门积极部署、主动作为,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立法机关开展从惩处到犯罪规律特点的研究,提供司法解释和法律支撑。最后,构建上下联动、相互支撑的一体化打击网络犯罪格局。加快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顺应互联网治理从单一的政府管理向多元互动的综合治理转变形势,全面提升综合治网能力,建立网络治理工作机制。

提升国际交流互鉴,构建全球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跨境网络赌博、网络电信诈骗等跨国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也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跨境赌博产业化、规模化趋势加剧,涉赌资金出境方式出现新的变化,增加了打击治理的难度;犯罪团伙利用加密货币、分布式存储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隐藏资金链,需要全球各国通力合作,通过大数据、建模等方式建立起智能风险防控体系,精准打击和切断不法分子的资金链条。网络安全和治理问题具有跨国性和动态性,单纯寄希望于某一国的行动远远不够,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应是全球治理,依赖全球范围合作协商制定各司其责的规则,特别是在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和人文交流方面需要持续开展交流和切磋。但网络空间治理涉及多利益攸关方,对抗式思维模式是网络空间国际规则谈判的最大障碍。面对网络空间的隔阂与冲突,各国必须抛弃分裂和对立思维模式,化分裂、极化和博弈为扩大共识、深化合作,达成共识形成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作者分别系广东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讲师和院长

本文系广东省普通高校应用研究重大项目(2016WZDXM034)研究成果、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GD19YXW01)研究成果

(南方日报2021年5月31日报道,链接:http://epaper.southcn.com/nfdaily/html/2021-05/31/content_79460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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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讯员:李镓 马持节 | 来源:南方日报 | 编辑:蒋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