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全国政协委员建议组建老龄事务部:亟需强有力老年管理机构

2022-02-28 09:01:11

中国用非常短的时间完成了从年轻化社会向老龄化社会的转型,面对这样一个急剧的变化,整个社会都没有准备好,很多问题将接踵而至,这是我持续关注养老领域的原因。”两会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告诉南都记者,他将再次关注“老”问题。

作为关注养老问题的“提案大户”,鲁晓明从2018年首次履职就关注并提交多份应对社会老龄化的提案,比如加强“以房养老”支持力度、保护老年人平等就业权等。2020年他提交了将“积极老龄化确定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基本国策”的提案,获国家卫生健康委答复。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并写入“十四五”规划。

2018年底,鲁晓明牵头成立了广东财经大学老龄社会法制问题研究院,从民商法转到老龄法研究,他坦言该领域在法律界和老龄问题研究中都属于少数派,目前还属于“两不靠”,遇到了不少困难。

回顾过去五年的履职历程,鲁晓明用“不敢打分,分是要人民群众来打的,只能说兢兢业业”来总结自己的履职表现。今年,他又带来两份与老龄化相关的提案,分别是加快老年教育和组建老龄事务部。“我认为学者一定要直面现实,把论文写在祖国需要的大地上,做学术不能自我设限。”鲁晓明称。

南都对话:

谈关注养老话题

从人口年轻化到老龄化,我们还没准备好

南都:2018年您首次履职就提到了关于养老的提案,为什么这么多年持续关注老龄化社会相关问题?

鲁晓明:首先,老龄化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在人口方面的最大国情。从1960年代到1980年代,中国每一年净增人口超过1600万,“世界每4个人中就有1个中国人”。当这一部分人步入老年以后,中国老龄化程度快速加深,变成了“世界平均每4个老人就有1个中国老人”。

老龄化对我们国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过去几十年,我国的治理政策和规则基本都是针对年轻化社会制定的。比如说我们规定了世界上最早的退休年龄制度,希望通过早退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我们也规定了最严格的婚姻和生育制度,目的是为了限制人口。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这些举措都需要重新思考。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中国从年轻化社会到老龄化社会的过渡,不像其他国家一样是渐进的过程。我国在计划生育前后是完全不一样的生育理念,计划生育之前我们基本的生育理念就是多子多福,计划生育后则变成了少生优生。从人口生育高峰到少子化是在极短的时期内完成的,这就导致当生育高峰期人群步入老年以后,我国迅速由年轻化社会向老龄化社会转变,面对这样一个急剧的变化,整个社会包括理论层面都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很多问题将接踵而至,这就是我持续关注养老领域的原因。

南都:此前您关于养老的提案是否收到回应?

鲁晓明:我的提案都收到了有关部门的正面回应。比如,2020年我提出“关于将积极老龄化确定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基本国策的提案”就被卫健委认为很有启示意义,在国家出台的文件中也有很好的体现。

对于提案的回应应该多方面地来看待。一般说来,最理想的情况是提案能够进入最高决策层,但如果某个提案开启了一个话题或者思索,或者虽然近期条件还不够成熟,但从长远来说有解决的必要,国家有关部门也开始思考,也是一种回应。

谈组建老龄事务部

应对老龄化社会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管理机构

南都:今年关于养老您有何提案?

鲁晓明:我带来的第一个提案是建议设立老龄事务部,具体内容还在思考之中。之所以提出这个提案,是因为我认为现行的管理体制不一定完全适应老龄化的趋势。现在老龄事务的问题分散于发改委、民政部、人社部还有卫健委等部门,多头管理,客观上存在“条块分割、难以协调”的问题。

目前来看,我们有国务院下属的国家老龄委,由国务院分管老龄事务的副总理担任主任,其他部委领导担任副主任或成员,但国家老龄委更多是一个议事协调机构。此外,我们还有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就是跟踪办理老龄委的决策事项,研究提出全国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其工作更多带有一种决策咨询的性质。

总体来说,对老龄事务工作的统筹谋划,老年人福祉的有效推进,还有老年人权益的保障以及执法监督等工作,目前还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权责统一的职能机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总数已超2亿6400万。在整个21世纪,我国在人口结构方面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口老龄化,这也使得组建一个稳定的老龄事务部有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谈加快老年教育

既是自主养老的需要,也是社会参与的重要部分

南都:除了组建老龄事务部,您今年还提交了加快老年教育的提案,有何考虑?

鲁晓明:加快老年教育是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重要途径。首先,我国是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中国人平均寿命70多岁,但实际退休年龄在53岁左右,很多人退休的时候还是年富力强的。其次,我们这么庞大的老年人口,完全依赖家庭养老和年轻人养老恐怕也不太现实,老年人也要老有所为,实现自主养老。所以说活到老学到老,老年人在客观上有学习知识的需要,这是第一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0年全国“一代户”的比重近50%,(“一代户”指的是同一辈人居住或单身居住落户的情况)也就是说空巢老人非常多,老年人需要保持适当的社会参与。传统的面向年轻人的教育主要是知识型、技能型的,对教师资质、教学内容、教学场所都有严格的要求。但是老年教育更多的是一种参与社会、陶冶情操的需要,比如学个陶艺、画画、太极什么的,和前者有很大不同。

我认为老年教育需要专门的规制,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老年教育法。比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出现了一些打着老年教育的幌子,利用老年人渴望跟人交流的心态,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行为,就需要在法律中明确禁止。此外,我还建议,针对老年教育缺少经费保障的问题,今后应加大经费保障;对于知识型、技能型的老年教育和其他类型的教育要注意区别对待;鼓励大学、技工学校参与知识型、机能型老年教育,依靠社区等各个方面来组建陶冶情操、社会参与型的老年教育机构,比如社区老年学校。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这种老年学校和大家通常提到的“老年大学”不一样,它具有普惠性质,面向全体有需求的老年人,没有身份上的限制。

谈转型老龄法

学者要直面现实,不应自我设限

南都:2018年底您牵头成立了广东财经大学老龄社会法制问题研究院,作为国内较早涉足老龄法的研究者,期间有没有遇到一些问题?

鲁晓明:困难有很多,某种程度上我们的研究属于“两不靠”。因为我本来研究的是民商法,民商法在我们法律里面属于强势学科,相对来讲容易出成果,同行之间的交流也很多。

转入到老龄法以后,我们主要对老年社会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属于一个领域法。但传统上大家习惯从学科分类的惯有路径进行研究,比如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等。因此转移到这个领域后我发现能够深入交流的学者相对偏少,在法学领域属于少数派,比较孤单。

另一方面,现在研究老龄问题的学者主要是社会学者和人口学者。对他们来说法律属于一个相对陌生的学科,思考问题的角度和方法也不一样。所以我们在研究老龄法时不可避免就遇到一些困难,成果产出也遇到一些障碍。

值得高兴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关注老龄问题的法学学者在逐渐增加,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老龄化对于社会的深刻变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法学会非常重视,今年我们老龄社会法制问题研究院获批准设立为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南都: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已经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您认为当下最急需法律规范的是哪些问题?

鲁晓明:从年轻社会向老年社会转型时期的法治问题很多,千头万绪。我个人认为对于老龄社会的法律政策,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思路。其次,一些明显存在需要的法律制度,应该尽快制定出来。比如刚才提到的制定终身教育法或老年教育促进法,又如高龄者就业创业支持制度,制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法,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提供稳定的法律支持,这些都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南都:今年是十三届政协委员履职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5年履职经历,您会如何打分?

鲁晓明:分数是要人民群众来打的,总的来说就是兢兢业业吧。作为一名来自教学科研一线的政协委员,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推动民生事业的进步,也确实做出了一些努力。我认为学者一定要直面现实,把论文写在祖国需要的大地上,做学术不应该自我设限。

(南方都市报2022年2月26日报道,链接:https://m.mp.oeeee.com/a/BAAFRD000020220226655485.html?layer=4&share=chat&isnd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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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讯员:王凡 | 来源:南方都市报 | 编辑:黄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