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21世纪经济报道:蔡卫星、蒲雨琦、曾宇: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不断巩固经济回稳向好基础

2022-11-17 22:41:34

11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10月份经济运行数据,国民经济延续恢复态势,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8%。在房地产投资下降的情况下,基础设施投资持续发力,10月份增长8.7%;制造业投资稳定增长,10月份增长9.7%。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在稳投资中的积极作用密不可分。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是国家应对“三重压力”带来的经济运行挑战、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由人民银行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金融工具,规模共300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审核确定备选项目清单,按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自主投资,通过股权投资、股东借款等方式投放基金,主要支持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其他可由专项债投资的项目等三大领域的项目建设。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进一步增加额度,加快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投放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从政策效果来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为一种创新性举措,用于补充投资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推出,有利于满足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的政策要求,撬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尽快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实物工作量,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目前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已经投放7399亿元,支持的项目大部分已开工建设,正在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广东积极申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在国家有关部门等部门支持指导下,设立省级协调机制大力推进基金工作,集中办公、上下联动,取得积极成效。8月28日,广东首批41个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签约项目171亿元项目资本金全部投放完成,主要投向于公路、铁路、水利、大型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包括狮子洋通道、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深江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与此同时,广东不断完善落地形式,通过投贷联动等多种创新方式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配套融资。在8月底首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签约项目资本金投放完成的基础上,“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在9月初随即获得工行3亿元前期贷款,成为广东省首笔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配套融资。通过扎实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在广东投放落地推进工作,加快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带动有效投资,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了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需要强调的是,作为应对近期经济波动的重要手段,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效能释放还有相当大空间,国常会特别强调了资金不搞地方切块,成熟项目越多的地方得到的支持越大。这意味着前期申报越充分,后期得到的资金支持力度就越大。我们的研究发现,当前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痛点,突出表现为:

第一,“不会用”是制约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申用的首要因素。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在项目要求、融资方式、资金运用、运作流程等方面呈现出不少创新之处,这对地方政府用足用好本次金融工具带来一些挑战,尤其是区县基层政府而言,在项目储备和信息对接等方面都存在着“不会用”的痛点。例如,项目储备类型单一,难以及时匹配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需求;信息对接机制不畅,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特点和要求不够了解。

第二,“不敢用”是制约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申用的重要因素。由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对一些地区而言存在着潜在使用压力,担心各方面一旦用不好会带来负面影响,在资金筹集、潜在风险等方面都存在着“不敢用”的堵点。例如,部分地方项目资金缺口压力仍然很大,担心因为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启动,从而不敢申报相关项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主要偏重基础设施等领域,具有投资低收益、回报期长,使得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够高。

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将进一步持续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加快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投放使用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我们认为,应该针对前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会用和不敢用等问题,完善项目储备机制、融资对接机制、要素保障机制,打通项目关、融资关、成效关,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为下半年尽快实现更多实物工作量、努力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具体来说:

在项目储备机制上,尽快指导各地抓紧筛选推荐备选项目,着力支持前期工作成熟、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思路,重点围绕三大类支持领域发掘有效项目,例如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的重大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上述重大项目及重要区域基础较好,且已吸引部分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为增量资金的进入可以有效地加速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度。

在完善融资对接机制上,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建立包括地方政府、项目主体、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社会资本等在内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同步推进“投贷联动”机制,将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充实项目资本金的同时,支持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组建银团,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同步签约项目贷款,商业银行加大项目贷款支持力度,实现“签约即放款、放款即动工”; 通过产业基金、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的合作模式,制定清晰可行的让渡部分收益给社会资本的利益分配机制,激活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在完善要素保障机制上,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协调机制,加强项目条件分析,着力破解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要素保障、手续办理等问题,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用地、用能、环评等条件支撑;探讨建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偿还机制,可设立专门针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偿还准备金,当项目收益难以保障偿还时,可通过申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偿还准备金,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在股权回购、股权转让、公开上市、ABS等常规性退出机制基础上,借鉴“可转换债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手段思路,积极探索更多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退出方式。

 

【本文作者:蔡卫星,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蒲雨琦,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曾宇,广州乡村振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1世纪经济报道于2022年11月16日报道链接:http://www.21jingji.com/article/20221116/herald/9cda87d29ed0be4cbd9e2fd4c9b0e5b3.html)

作者/通讯员:董艳玲 | 来源:金融学院 | 编辑:刘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