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签订置换意向书

2007-07-13 14:56:54

院长吴家清与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张维嘉签订置换意向书

7月13日下午,我院院领导与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校领导在办公楼第二会议室签署了《置换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校园意向书》。

我院和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仅一墙之隔。近些年来,两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的教学资源已无法满足办学需求。为满足各自在发展壮大过程中的办学需要,两校在省教育厅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了由我院置换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的意向。待省政府批准后,两校将正式签订协议书。

我院置换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校园是我院落实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有效途径,是我院实现2007年教学评估“争优保良”目标的重要举措。置换后,有利于我院整体规划布局安排,大大改变我院校园整体形象。

据了解,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现有校园约50.25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1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0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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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讯员:宣传部 | 来源:暂无 |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