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广东省代号为“断流一号”的打击地下钱庄联合行动捣毁了涉及该省9个地级市的33个地下钱庄窝点,据称涉案金额可能达到25亿元。广东省地下金融活动的猖獗由此可见一斑。不过广东商学院金融学院教授宋建军指出,地下钱庄虽然运送出了大笔的现钞,但多数不属于资本流动,“主要是为了非法贸易而不是非法投资。”
宋建军教授于去年9月份开始筹备,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合作组成了一个6人的课题小组,奔赴广东沿海几大城市,包括深圳、珠海、江门、东莞、惠州等,对广东地下钱庄进行了明察暗访,对民间资本流入香港的形式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虽然有较多的资金通过地下管道输往香港,但用于投资的规模并不大。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的宋建军认为,此次历时几个月的调查结果表明,2003年以来部分媒体及学者称广东有大量资本进入香港,“政府对资本项目的外汇管理无效”的说法并不成立。
散户投资有合法渠道
将人民币兑换成港币购买香港的金融资产属于资本项目下的资本流动,是国家严控的项目。所有交易未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均为非法,称为“逃汇”。不过,现在内地居民可以利用两地法律的差异以合法形式投资香港股票。“内地居民若在内地购买港股是违反外汇管理规定,但过境之后在香港购买股票却都是合法的。”
宋建军指出,内地居民过境购买港股需经三个步骤:首先是将人民币带入香港,然后是将带入香港的人民币兑换成港币,最后是找一个能开户的证券商代理购买。
“事实上,许多广东旅游者到港的目的是投资香港股票,自2004年2月25日后,由于可携带的资金数量增加,买卖港股的散户剧增。”宋建军算了这样一笔账,自2005年1月1日后,内地居民到港可携带人民币现金2万元,美元5000元(合人民币41350元);另外持香港通行证者可在香港逗留7天,每天可用人民币信用卡提款5000元,合计35000元,这样从理论上说,一人一次在港最多可取人民币95350元。“而95350元人民币对于内地散户投资港股已经足够了。目前在深沪两市的散户平均投资额还不足9万元人民币。”
从人民币兑换港币的情况来看,在香港兑换人民币属于合法行为,不仅有39家银行可合法兑换,还有合法的“找换店”。找换店也叫两替店,在香港属于普通商业,由于香港没有外汇管制,人民币找换业务可公开运营,任何个人和机构都可以申请。
而从投资情况看,只要在香港居住三天以上,无论何种身份,都可以合法购买香港股票,内地游客可在任何一家证券行凭内地身份证购买港股。“也就是说,内地居民只要到香港居留满3日,就可以合法买卖港股。”宋建军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