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台荣誉奖励办法,设置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

2018-09-14 10:11:46

为激励广大师生员工、校友以及社会贤达奋力工作学习,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做出贡献,近日,学校出台《广东财经大学荣誉奖励办法(试行)》(粤财大〔2018〕60号),设置了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奉献奖。根据《办法》,终身成就奖和突出贡献奖为学校最高荣誉奖项,通过评授产生,一般建校“逢五、逢十”周年评选授予一次(其中学生两年评授一次);奉献奖通过普授产生,每年一次。

终身成就奖旨在奖励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过程中做出奠基性、开拓性、历史性重大贡献、业绩卓著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各类聘用制人员),每次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名,每人奖励10万元,同时颁发证书和奖杯。

突出贡献奖包括突出贡献奖(教工)、突出贡献奖(学子)、突出贡献奖(校友、社会贤达)三种。教工奖旨在奖励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在岗教职工(含各类聘用制人员),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每人奖励5万元,同时颁发证书和奖牌。学子奖旨在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艺术或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为学生学习标杆,或在学校建设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赢得重大荣誉的各类学生,每次评选不超过5名,每人奖励1万元,同时颁发证书和奖牌。突出贡献奖(校友、社会贤达)则旨在奖励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报效国家声誉卓著的校友和社会贤达,评选不限名额,原则上不设奖金,颁发证书和奖牌。

奉献奖包括“从教三十年”、“校龄三十年”奉献奖两种。“从教三十年”奉献奖是对原来从教满三十年教师进行表彰的规范,并提高奖励标准至每人2000元。“校龄三十年”奉献奖也是学校首次设立,旨在鼓励广大教职工在学校踏实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良好业绩。另外,学校还建立荣休制度,每年年底为当年退休的教职工(含各类聘用制人员)举行集体荣休仪式。

为了确保奖项的权威性、代表性和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学校专门设立了荣誉奖提名委员会,负责终身成就奖和突出贡献奖的提名评审工作;并设置了严格的评选程序,两类大奖最终均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据悉,今年适逢学校建校三十五周年,学校将开展首届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以及“校龄三十年”奉献奖评授(普授)工作,并将在校庆期间对获奖的教职工、学生和校友、社会贤达进行颁奖表彰。

作者/通讯员:黄晓山 | 来源:人力资源处 | 编辑:黄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