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共建教育实践基地

2016-06-03 14:34:30
合作交流

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介绍律师业务新形态

6月1日上午,法学院与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在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伟、副院长房文翠等参加揭牌仪式,并与康浩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授牌前,双方进行了座谈。康浩所的高级顾问崔志伟介绍了康浩所的基本情况,分享了4.0时代律所发展理念、对当今法律服务市场的分析和思考,以及管理中小型律所的经验体会和创新方式。王伟介绍了我校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希望将来与康浩所在教师培训、学生实习、案卷教学、模拟法庭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房文翠表示,本次来康浩所签约,通过参观和交流,对法律服务市场有了更多认识,大有启发,相信康浩所能为广财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平台。

据了解,康浩所已相继与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五所省内知名高校法学院达成合作关系,致力于培养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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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讯员:彭国辉 | 来源:法学院 |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