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离任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召开

2022-03-04 08:29:26

3月3日上午,学校召开第一批“2021年离任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会议,2021年离任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式启动。经济学院等12个被审计单位的离任和现任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室、组织部、人力资源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被审计单位联系人和审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校长于海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组织部部长郑金栈宣读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审计处处长罗玉燕作《2021年离任二级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说明;审计组广东源瑞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孙振萍、被审计中层领导代表邢风云和被审计单位现任领导代表聂普焱分别发言,承诺依法依规审计、文明廉洁审计和提高站位、准确理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力支持配合审计工作。

于海峰对本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既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又是党中央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教育工委的明确要求,同时也是学校高质量发展常态化“经济体检”的需要。二是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切实做到两个“及时精准”:资料提供要及时精准,沟通协调要及时精准。三是提高斗争精神,严明审计工作纪律。一方面审计人员要发扬斗争精神,守住廉洁底线,独立客观公正,多出管用思路和建议;另一方面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审计结果,严格遵循审计的纪律要求。四是抓好整改落实,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学校各二级单位和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021年离任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2018年后未实施过审计的二级单位离任主要负责人,共33位,分两批进行。第一批19人,为2021年离任的教学、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实施时间为今年的3月到5月;第二批14人,为2021年离任的党政、群团、教辅、附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时间为今年的5月到7月。

摄影:陶卓俊
作者/通讯员:周涵 | 来源:审计处 | 编辑:伍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