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章程》修订解读

2022-04-01 10:22:58

《广东财经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自2015年5月15日实施以来,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提高依法治校水平、落实办学自主权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全省教育大会等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推进学校发展,我校对《章程》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2月22日公布。校党委宣传部就此对法制办公室进行了访谈,法制办对本次《章程》修订的背景、意义、原则、影响、特色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问:作为学校“根本大法”,《章程》的修订是依法治校的一件大事,请谈谈《章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就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推进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历史地位,党章修正案、宪法修正案、教育法修正案都进行了相应修改。

《章程》作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作为学校的“根本大法”,适时进行修改、完善,是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丰富教育指导思想、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提高依法治校水平、落实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及全省教育大会等系列重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章程》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提升治理效能、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问:本次《章程》修订遵循哪些原则?做出了哪些方面的完善?

答:修订主要遵循三项原则:一是充分体现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围绕学校职能,进一步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坚持条款稳定性与适应性。

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建设等内容和要求写入学校章程,引导师生员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次修订还在《章程》中贯彻落实宪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各项要求;同时,将中国共产党广东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学校发展新目标、新思路等共识加以制度化。

问:《章程》确立了学校新的发展目标:奋力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确立此目标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如今,学校事业发展面临新机遇。从外部环境来看,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革,不断对高等教育提出新的更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撑需求。从区位地缘来看,学校身处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为学校开展深度产学研融合共赢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难得机遇。从高等教育发展来看,国家提出的多样化高质量特色发展新要求,有利于学校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政策支持,提升办学层次,推动内涵发展。

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要有新目标,这就是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这是省委省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携手港澳共同打造世界级一流湾区,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赋予我校的新使命,是我校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明确未来高层次高质量特色发展定位的必然选择。

问:本次修订将我校的《章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条例与内容更紧密结合了,请谈谈本次修订在“依法治校”方面有哪些变化?

答:教育法是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法律基础。去年4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教育法修正案,提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这次《章程》修订也完善了指导思想,规定“学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教育法修正案完善了教育方针,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凸显了文化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重要性,引导学生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次《章程》修改也落实了教育法最新精神,规定“学校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学校坚持对受教育者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问:《章程》修订实施后,对学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现代治理能力有什么影响?

答:学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都要以《章程》为依据。下一步,要根据《章程》修订情况,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管理制度,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保证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大力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科学合法、内容规范、层次清晰、简洁一致的制度体系,更好地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更好地回应师生关切,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在进行重大改革发展决策过程中,要依法、依章实施合法性审查;在学校日常工作中,要引导全校各管理部门、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校章程,做到依法治校、依章治理。

问:相比于国内其他高校,我校的《章程》有什么特色?

答:我们学校的章程在制定之初,就充分考虑了校情,有几点特色还是比较鲜明的:

首先,我们章程的办学理念和治校方略,以及办学特色特别的清晰明确,这在序言之中都有所呈现。“习礼乐文、精于术业”、“法治、科学、民主、阳光”、“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这些都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对学校30多年办学历史的总结,是对学校未来发展理念的凝练。

第二个特色是操作性强。在学校的制度体系中,《章程》是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制度的依据。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要制度都有明确刚性的规定,比如党委全体会议、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这样的决策机制就对会议时间、参会范围、法定人数、决策程序等重要内容均进一步明确了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对成员的职务级别、学科背景乃至年龄结构配比都有了明确的界定。二是学校的各项工作均依据章程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制度,但一旦某项具体工作暂无制度依据的时候,可依照《章程》条款直接进行规范。

第三个特色是明确了对《章程》实施的监督制度。《章程》规定了“学校法制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本章程的执行,依据《章程》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对查证属实的违反《章程》行为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做出处理决定。”这一规定明确了对执行《章程》实施监督的具体机构,从制度上保障章程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学校按《章程》办事,按《章程》构建系统科学、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最后,此次修订内容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2019年)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年)的有关内容加入了“社会参与学校治理”的内容,从社会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到社会组织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绩效体制机制,再到学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都有所规范。

作者/通讯员:法制办公室 | 来源:宣传部 | 编辑:蒋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