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湛中乐我校谈“现代大学治理与大学章程”

2014-03-31 15:00:39

3月31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大学章程建设专家湛中乐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现代大学治理与大学章程》的讲座。校党委书记程飚为湛中乐颁发我校大学章程编制咨询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书和客座教授聘书。校长王华主持讲座。

湛中乐认为,所谓的大学治理就是大学内外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重大决策的结构和过程。治理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以治理代替管理,已经是世界高等教育改革的趋势。如何优化现有“大学内部治理结构”,让大学成为一个高效运转的学术机构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当前,我国高等学校的治理现状存在着诸多问题,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委与校长的责权不明确,教代会监督权弱化;二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失衡,学术权力不断萎缩;三是学校、院、系权责不对等。

要理顺我国高校的内部治理关系,湛中乐强调,必须以理性和法制为基础,建立适应大学发展的组织管理制度。他指出,大学章程通过规定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学校发展目标和战略、校内各种关系、学校的领导体制、治理结构、管理模式,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回答包括现代大学治理等在内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问题,为大学依法自主办学提供可行的自治规范。从世界范围来看,世界一流大学都有自己的“大学章程”,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并以章程为基础制定各种规范,形成规范管理和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

对我校的章程制定工作,湛中乐指出,大学章程对一所大学而言居于宪章地位,制定好的大学章程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之事。他希望学校在制定章程的过程中广纳各方意见,融入改革与发展的因素,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希望学校以制定大学章程为契机,对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建立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学校各项事务有章可循。

湛中乐在教育法尤其是大学治理和大学章程建设领域有深厚的造诣。他先后独著《大学法治与权益保护》,主编《公立高等学校法律问题研究》、《通过章程的大学治理》、《大学章程精选》、《大学自治、自律与他律》等著作。他还是《北京大学章程》专家版章程起草人,曾在北京科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东南大学等10多所高校做过章程建设辅导报告,担任多所高校章程编制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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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讯员:黄芊 | 来源:新闻中心 |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