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的决定

2010-11-04 14:47:18

教育部关于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的决定

教人[2010]9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在第26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教育部会同有关中央新闻媒体和教育媒体组织开展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评选推荐,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投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委员会严格评选,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于漪等10位教师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荣誉称号,山东省平度市祝沟镇沙埠小学丁万寿等22位教师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奖。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服务人民,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是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杰出代表。为彰显先进,树立典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决定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的活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为榜样,学习他们教书育人、淡泊名利、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用真情、真心、真诚关爱每一名学生,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习他们严谨笃学、刻苦钻研、求真务实的敬业精神,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学习他们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不断加强师德修养,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成为学生爱戴、家长信任、人民满意的优秀教师。

全国教育系统要迅速掀起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活动的热潮。要把学习楷模活动与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与当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紧密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校报等媒体平台,持续深入地宣传报道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先进事迹,采取报告会、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楷模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务求实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O一O年九月六日

作者/通讯员:教育部 | 来源:暂无 |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