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共建教育实践基地

2016-09-06 14:34:39
合作交流9月2日下午,法学院与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法学院院长邓世豹、党委书记王伟、副院长房文翠,金轮所伍伟良、赵以敏、郑飞虎、陈联书等四位高级合伙人参加揭牌仪式。邓世豹与金轮所主任伍伟良共同为基地揭牌,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上,伍伟良首先介绍了金轮所的历史、规模、执业特色、治所理念、对外合作等情况,指出实务必须与学术相结合,律师业务的持续发展离不开学术的支持,律所与高校法学院系的合作有利于双方取长补短,相互促进,金轮所与法学院的合作前景广阔,双方将共同创造一个实务与学术相结合的典范。

邓世豹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办学特色,提出在深化实践教学、推动高校与实务部门的人才协同培养、开展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等方面都需要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与金轮所的合作有利于双方的发展,希望今后能进一步加强合作。

据了解,金轮所已相继与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四所省内知名高校法学院达成合作关系,致力于协同培养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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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讯员:彭国辉 | 来源:法学院 |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