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知名民法学家王轶来我校讲学

2014-11-25 14:36:56

11月21日晚,国内知名民法学家王轶教授在我校广州校区北三103教室为我校法学院师生作题为“民法典的规范类型及其配置关系”的讲座。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主持讲座。

王轶从《合同法》第52条第5款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说起,首先提出裁判者援引法律与行政法规时区分是否为强制性规定的必要性,进而重点分析论证了强制性规定的区分标准和依据。通过商品房电梯的使用在遵循国家关于公共区域的规定外,也可由业主自主协商的例子,王轶指出:“法律、行政法规不应根据‘应当’等词语判定其为强制性规定,而应看涉及的是民事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还是民事主体利益与公共利益,当其不涉及公共利益时,不应视其为强制性规定。”最后,王轶在强制性规定问题上继续深入,进一步论证了划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进而上升到民法典的规范类型及其配置关系的讨论。

王轶是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的研究,是《物权法》草案起草的主要参与人。

作者/通讯员:汤嘉丽 | 来源:新闻中心 |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