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杂志:戴激涛: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机制

2025-03-19 16:41:29

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代表法修改的内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生动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强调,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这也是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机制,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是实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目标的有效路径。

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机制是人大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的应有之义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机制,是人大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经常保持同人民密切联系义务的应有之义。

人大代表多数是兼职的,平时生产和工作在各地、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不脱离各自的单位,而国家机关又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这就在客观上决定了国家机关必须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才能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就要求国家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夯实党领导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在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更好地保证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使其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各项服务保障落到实处。如修改后的代表法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

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机制是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就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国家各项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也是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的应有之义。人大代表只有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才能真正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的意愿要求,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利益意志的忠实体现者,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发挥着对国家重大事务的参与决策作用、对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协助作用、密切人民群众与国家机关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模范带头作用。我国人大代表实行兼职制,大都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这在客观上也为代表联系群众创造了条件。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不断丰富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要求,贯彻到代表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更好地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应有之义。如修改后的代表法明确提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定期组织和协助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机制是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的着力点

为推进“两个联系”工作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地人大在工作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但也存在着需要完善的空间,如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联系的职责有待明晰、联系的机制有待优化、联系的途径有待拓展;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方面,存在着代表联系群众的意识有待增强、联系工作机制有待规范、联系方式有待创新、联系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仍需切实推动“两个联系”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

就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而言,关键在于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政权体制和活动准则,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首先,在明晰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职责方面,各级国家机关应充分认识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内在要求。其次,在优化国家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机制方面,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认真听取并注意采纳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在人大闭会期间积极协助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过程中了解和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应积极予以回应、努力加以解决,对人大代表转交、转寄的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应认真受理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同时,各国家机关应为代表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及时总结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使国家机关的相关决策更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最后,在拓展国家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途径方面,各国家机关应通过多种方式经常就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网上预约、网上接访、设立代表专用互联网电子邮箱等方式,建立健全联系人大代表的网络平台以便及时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人大代表对国家机关各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共促高质量发展。

就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而言,关键在于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和组织的最基础环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搭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都需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因此,人大代表一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把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针对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增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意识方面,各级人大常委会可通过组织学习培训等形式,培养人大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公仆意识,及时总结推广代表在联系群众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事迹,做好代表在联系群众活动中的传帮带工作。在规范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工作机制方面,可通过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站融合建设的方式,实现二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范下资源的共建共享与融合发展,并通过逐步健全融合建设的具体运行机制,畅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在创新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方式方面,可充分发挥数字技术赋能的独特优势,以信息化手段拓展民意表达渠道,以数字化赋能为代表履职提质增效,及时高效地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南方杂志于2025年3月15日报道链接:https://www.nfzz.net.cn/node_c3a93811b3/2e61d12562.shtml?r=0.8987121322157303)

 

 

作者/通讯员:黄俊彦 | 来源:科研处 | 编辑: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