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家漆多俊教授来我校讲学

2010-11-11 14:35:57

11月9日,著名经济法学家、中南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教授漆多俊在我校模拟法庭作“中国民主宪政建设与经济法”学术报告会。

讲座上,漆多俊强调宪制和法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宪制主张以宪法约束国家权力、规定公民权利。这种理念需要独立的司法体系,并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纳入宪法的轨道,受宪法的制约,使政治运作进入法律化理想状态,其根本作用在于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维护公民普遍的自由和权利。漆多俊同时指出,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济层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制度上还处在落后阶段,推行宪政在现阶段虽然阻力重重,但这是民意所向,是必然的趋势。他还讲述了我国经济调节职能和我国经济立法之路三十年来的发展,同时提出自己对经济法学领域最新的思想观点,其中很多新颖的观点令得在场同学津津乐道。

在互动环节中有个同学问道:“马克斯·韦伯说过‘以学术为业、以政治为业’。将来中国也要走宪政之路,以政治为业的同学,应该有怎样的抱负?” 漆多俊答道:“这是法学家的使命,研究民主、法治、宪政的关系,提高民众的觉悟。同时,还有法学者的良心,替民众维权,使宪法彻底实施,在自己力所能及下,帮助更多的民众。”最后漆多俊寄望广大青年怀有远大的抱负,并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抱负。他赠与在场学子一句话:“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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